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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监督案。充分落实“穿透式监督”理念,更深入地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据了解,叶某系中江县某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员工。2020年,叶某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,其丈夫胡某遂申请工伤认定,中江县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。随后,其向法院起诉并判决胡某胜诉。中江县某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,经上诉、再审皆被驳回后,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。中江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,但该案存在争议化解的可能性。为节约司法资源,尽早化解社会矛盾,中江县检察院多次到该公司开展释法说理工作,告知其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规定,并通过同类判例进行普法宣传,后该公司自愿撤回了监督申请。
中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检察院始终秉持“办理行政检察案件,不能单纯强调已‘依法办理’且‘程序正当’,更须将法、理、情融为一体,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问题”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(钟正有)